根据《2010年收入(减少商业登记费)令》,于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期间开始生效的商业登记证须缴付的费用,将继续分别减少2,000元。
| 年检费用明细 |
人民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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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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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政府收费项目 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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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登记周年申报表(公司注册处年检时所需缴交费用) |
1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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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税务局商业登记证年费 |
2,4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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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小计(1) |
2,5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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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代理服务项目 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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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会计师递交税务零申报费用 | 免费 |
限本公司注册及符合税务零申报条件的公司1 |
| 委任公司秘书年费 |
1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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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免费提供代收政府信函、公用电话/传真的一年商务秘书服务 |
| 提供公司注册地址年费 |
1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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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文件及物品特快专递费 |
3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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限香港及大陆地区,其它地区快递费另计 |
| 制作周年申报表、文件资料、劳务交通、税务咨询费 |
7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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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小计(2) |
3,0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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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公司年检全套费用: |
5,6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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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括代付政府费用,无其它隐蔽费用 |
1. 香港税务局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征税,即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润才须在香港课税,而源自其它地方的利润则不须在香港缴纳利得税。
本公司提供专业税务咨询,并对符合税务零申报条件的公司向税务局递交零税报告。该项服务对本公司注册的公司免费提供,对非本公司注册的公司会酌情收取费用,具体请另咨询洽谈。
如委托本公司注册会计师做税务会计、审计,费用视实际帐目的数量及营业额而定,一般会计、审计最低收费为港币7,800/年,具体请另咨询洽谈。
2. 以上费用不包括任何注册处周年申报逾期费用、税务局报税逾期罚款及与其有关的法院费用。
注册处周年申报逾期费用详细(按递交日期不同收取不同费用):
3. 香港税务局一般在公司注册成立日后18个月左右发出第一份报税表;之后需每年按评税基期报税。
4. 根据香港税务条例规定,公司必须保存足够的业务记录(英文或中文),以确定公司的应评税利润。所有记录须由交易日期起计保留7年。未能保存足够的记录即属违法,最高可被罚款港币100,000元。
备注: 以上价目,本司保留权利随时更改、修正或删除部份或全部在此的价目及条款。
如对上述内容或有任何疑问,欢迎随时致电HKBSS客服热线查询:400-820-0080